共同的約定。
⒈ 共同的約定。
引《荀子·正名》:“散名之加於萬(wàn)物者,則從諸夏之成俗曲期?!?br/>梁?jiǎn)⑿酆?jiǎn)釋?zhuān)骸扒?,言要約之周徧?!?br/>章炳麟《辨詩(shī)》:“后世字書(shū)既已乘離,而好破碎妄作,其名不經(jīng),雅俗之士,所由以造辭為戒也。若其明達雅故,善赴曲期,雖造辭則何害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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