責任,指分內應做的事。
負責。
⒈ 責任,指分內應做的事。
引宋曾鞏《上歐陽(yáng)舍人書(shū)》:“又有號令之不一,任責之不明,當亦速變者也?!?br/>《元典章·臺綱·稽遲罰俸不須問(wèn)審》:“諸衙門(mén)正官、首領(lǐng)官吏,各有任責?!?br/>明邵璨《香囊記·潛回》:“古人一飯之德尚且不忘,況我和你腰金衣紫,駟馬高車(chē),而受任責如此?!?/span>
⒉ 負責。
引宋葉適《淮西論鐵錢(qián)五事?tīng)睢罚骸白杂懈髀繁O司任責指揮,人情少安,方敢向前措置?!?br/>《宋史·理宗紀四》:“﹝開(kāi)慶元年十月﹞丙戍,以趙葵為沿江江東宣撫使置司建康,任責捍御。癸巳, 向士璧權兵部侍郎、 湖南安撫使兼知潭州,任責廣西邊防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