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中葉以后在江南實(shí)行的田賦征收的改革辦法。
⒈ 明中葉以后在江南實(shí)行的田賦征收的改革辦法。 宣德八年(公元1433年),針對江南田賦奇重,負擔不均的現象, 江南巡撫周忱創(chuàng )平米法,沿襲至清。其法將正米及耗米合計,科則重的加耗少,科則輕的加耗多,據此規定平米則例,再以平米則例算出應征米糧和銀兩數額。
引清馮桂芬《與趙撫部書(shū)》:“明史載周文襄撫江南,召父老問(wèn)逋稅故,皆言豪戶(hù)不肯加耗并征之細民,乃創(chuàng )為平米法,出耗必均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