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哲宗元祐元年, 司馬光為相,盡廢神宗熙寧、元豐間王安石新法,恢復舊制。 紹圣元年章惇為相,復熙豐之制,斥司馬光為奸黨,貶逐出朝。 徽宗崇寧元年蔡京為宰相,盡復紹圣之法,并立碑于端禮門(mén),書(shū)司馬光等三百零九人之罪狀,后因星變而毀碑。其后黨人子孫更以先祖名列此碑為榮,重行摹刻。參閱《宋史·徽宗紀》、 明陳邦瞻《宋史紀事本末·蔡京擅國》等。
引明何景明《寄李郎中》詩(shī):“海內競傳《高士傳》,朝廷誰(shuí)訴黨人碑?!?br/>柳亞子《感事呈冶公用進(jìn)退格》詩(shī):“千載炎涼廷尉客,一門(mén)生死黨人碑?!?/span>